4月11日,记者从太原海关获悉,由于外部需求和企业出口动力不足的原因,今年前两个月,山西省焦炭出口依然维持弱势格局,并呈现出五大特点。
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山西省共出口焦炭3.1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9.8%;价值1376万美元,下降了26.4%。
今年前两个月,山西省焦炭出口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2月份当月焦炭出口量虽同比增长,但平均价格仍有所下降。2月份,全省共出口焦炭1.1万吨,同比增长73.6%。出口均价为每吨424美元,同比下降3.5%,环比下降6.9%;二是国有企业出口量下降,私营企业出口量成倍增长。前两个月,全省共有10家企业出口焦炭,其中有7家企业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出口焦炭1.9万吨,下降39.3%。私营企业出口焦炭1万吨,增长3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焦炭1998吨,下降23.7%;三是主要出口市场转为日本、韩国和泰国。今年前两个月,全省对日本出口焦炭1.5吨,下降35%。对韩国出口焦炭7983吨,增长1.5倍。对泰国出口焦炭3102吨,下降31.8%;四是全省企业焦炭出口占全国的比重大幅下降。今年前两个月,全省企业焦炭出口占全国出口的比重为34.8%,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9个百分点;五是全省焦炭出口价格高于全国均价。今年前两个月,全国焦炭出口均价为每吨421美元,而山西省出口均价每吨高出全国均价23美元。
太原海关分析介绍,由于需求和企业出口动力不足的原因,今年前两个月,全省焦炭出口依然维持弱势格局。虽然2月份当月焦炭出口量同比大幅增长,但与上月相比环比仍下降了44.5%。与此同时,国内焦炭市场也弱势运行,钢厂对焦炭需求萎缩,炼焦煤资源偏紧,价格有所上涨,使得焦炭市场面临下游需求低迷,上游原料成本增长的双重压力。因此,部分焦化厂继续以限产来支撑艰难局面,运行步履维艰。目前,国家商务部已下发了今年第一批焦炭出口配额,共610万吨。在当前形势下,出口配额作为焦炭出口的调控手段,其作用正逐渐偏弱。由于出口额下降的趋势不会很快扭转,焦炭出口企业会同去年一样,放弃大量争取到的出口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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