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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确定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实施后可节约1200万吨标准煤
2015-06-29 09:41:27|点击次数: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达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重点节能项目398个,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28亿元。项目实施后,可节约1200万吨标准煤。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工程;发展清洁汽车;推广机动车节油技术;制定《节约石油管理条例》配套措施等。"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3800万吨,将节约2.4亿吨标准煤。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实现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的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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