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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发电将以单位发电量方式获补贴
2015-06-29 10:11:36|点击次数:

分布式能源由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起草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有望完成初稿修改,上报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初稿明确,国家拟采用单位发电量的方式补贴分布式发电。

办法首次明确提出分布式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多余电力上网、电网调剂余缺、双向计量电量、净电量计算电费等原则。办法还鼓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投资商、电力用户、微电网经营企业、专业能源服务公司和具备一定安装使用规模的个人投资建设分布式发电。

办法称,补贴资金上限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补贴起点为电力用户实际支付的销售电价。对向35千伏以上更高等级电网供电的多余电量上网部分,补贴起点为当地脱硫煤电标杆上网电价。

分析人士认为,与此前上海等地补贴装机容量相比,补贴单位发电量有利于提高分布式发电效率。通过竞价方式,有利于提升造价更低的国产设备的使用比例。

在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初稿中,分布式发电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发自用类,第二类是余电上网类,第三类是全部上网类。该办法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第一类分布式发电要简化并网程序。电网应加快地区公用配电网建设及改造,涉及成本由电网承担。电网为收购分布式发电电量而支付的合理接网费用,可计入电网输电成本,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与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初稿提到的电网应与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或个人经营者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相呼应,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初稿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及时并网。对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项目,电网应全额收购,该部分收购价格高出平均上网电价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充。

有业内人士担心,尽管文件提出建立发电并网争议解决机制,但并没有具体细则。无论是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初稿还是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初稿,均未对电网收购分布式发电做出强制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难以避免电网以技术、安全等理由消极对待分布式发电并网。

一般来说,所谓分布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装机规模较小,电能主要由用户自用和就地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梯级利用多联供系统,并网等级一般在110千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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